关于进行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以及报送
研究生指导教师更新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配合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现将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以及报送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09]9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中心)进行2011年招生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工作,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批准。须报送如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1)本学院(中心)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1)
二、请各学院(中心)于2010年6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期间发生变更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退休、调离、去世、职称发生改变等)信息,具体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变更表》(附件2)填报。
三、凡人事关系未在我校人事处编制的研究生导师,请各学院(中心)填写《外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史田野,82664417
新增硕导教师请填表时附上《个人情况介绍》,请各系所6月17日前交院办张新功。
附件1:《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2:《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变更表》
附件3:《外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