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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宽容博士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近来,有关博士的新闻频频见诸于媒体:武汉晚报报道了深圳一家公司的博士孙逊放弃2万元月薪做歌手的故事,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北京大学女博士遇辉成为西班牙某橄榄油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形象代言人的故事。就在我准备写这篇小文的时候,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又报道了苏州一位博士放弃正常工作回家做全职爸爸,一心一意教育女儿,计划把女儿在21岁时培养成博士的故事。

其实,做歌手、做形象代言人等举动再平常不过,可一旦与“博士”头衔挂了钩,就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孙逊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拥有最高学历的工学博士歌手”,他的事迹一度登上了网站热门搜索排行榜的前五位。遇辉的故事在北大、清华的BBS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之所以会出现了这样的新闻,最根本原因是博士是最高学历,代表着渊博的知识和高深的学问。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博士的职责就是从事学术研究,而学术研究总是与深度眼镜、木纳的表情、厚厚的书籍、彻夜通明的实验室划上等号的。其次是因为确实有一部分博士给人以“傻乎乎”的感觉。1998年7月,《南方周末》报道说,佛山大学教师潘博士一天骑自行车过路口时,一辆奔驰轿车逆行过来。潘博士本能地扶了一下车,不料这一动作惹恼了司机。司机跳下车,不由分说将他打翻在地。潘博士竟然回答说:“我是个博士,是佛山大学的教师。”司机说道:“博士算个屁,老子北大校长都敢打”。面对着类似这样的事件,人们便博士为“傻博士。”

在我看来,博士从事学术研究固然是常态,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即便是博士,价值观也未必相同,如果做形象代言人、做歌手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那么放弃正常的学术研究也未必不是好事。比如,那位专心做全职爸爸的苏州博士已经在儿童早期教育方面探索了一套比较有效的方法,一些教育工作者纷纷慕名登门求教,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吗?况且,有的行为与学术研究并不是相冲突的,比如说遇辉做形象代言人就属于一种兼职行为。

所以,只要是不反动、不误国、不害人,博士同样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特长和爱好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我们不应该对此大惊小怪,说三道四。

请宽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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